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(2022)赣0821民初1435号原告:吴某,男,江西省安福县人,住广东省深圳市。 原告:谭某,女,汉族,江西省安福县人,住江西省安福县。... 查看详情 >>
刘律师代理劳动仲裁阶段胜诉的情况下对方不服起诉,刘律师再次代理也胜诉。原告:赣州某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,住所: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南水大道法定代表人:彭某,该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。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安福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住所地:安福县 法定代表人:钟某,系公司执行董事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胡某,钟某,江西赣中(吉安县)律师事务所 被告:朱某某,男,1976年,汉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刘某某,男,1981年出生,汉族,江西省安福县人被告:江西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:张某某,系该公司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琦,江西安平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江西A有限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孔某雅1998年9月2日出生住广东省xxx油告拉林村xxxx楼村xxxx号,汉族上诉人(原审被告):赖某秀汉族,景园xx栋xx梯xxx房居委会凤xxx御,汉族以... 查看详情 >>